English

进北图请办阅览证

——北图放宽办证范围
1998-07-03 来源:生活时报 记者 张捷 我有话说

本报讯今年4月份以来,北京图书馆开展了包括调整阅览布局、增加开架面积、简化读者进馆手续、增设特色服务项目等为主要内容的业务格局调整,近日,为满足广大读者的借阅要求,北图又推出新举措,放宽中文图书馆第一外借证(即北京图书馆中文图书借书卡)和中文图书第二外借证(即北京图书馆中文图书第二外借处借书证)的办证范围,办理外借证不限日期、不限名额。

凡持有北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,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、副处级行政职务以上的行政人员,在京就读的研究生,均可申请办理中文图书第一外借证。凭此证可在中文图书第一外借库外借中文图书,并可兼作阅览证在基藏库出纳台及各阅览室使用。持本人身份证,并具有北京市工作证或在京接受单位介绍信的公民(包括在京工作的外地公民)、大学本科以上学生,均可申请办理中文图书第二外借证,凭此证可以中文图书第二外借库外借中文图书,并可兼作阅览证在各阅览室使用。

又讯从7月1日起,北京图书馆正式改变读者凭个人证件入馆办法,开始实行读者凭阅览证入馆制度。因部分读者对此规定尚不明晰,入馆时意外地耗费了时间,为此北京图书馆提醒广大读者,若有需要,请按照规定及早办理。

根据新的规定,读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及工作证、军人证、大学本科以上学生证、护照等能证明本人职业、职务的有效证件,携带一张一寸免冠照片,交纳工本费10元,填表后即可取普通阅览证,使用期限到2000年4月30日。为方便读者,临时来馆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本人职业、职务的有效证件(或介绍信),交纳工本费1元即可领取临时阅览证。北京图书馆发放的各种外借证,可兼作阅览证使用。

两种阅览证均可在除中文图书外借库、外文图书外借出纳台、基藏库阅览出纳台以外的各阅览室使用,读者在阅览室入口处通过条码阅读器确认证件有效,即可入内。读者在各团架借阅处借阅书刊时,需交押阅览证,办理文献出室复制手续时,除阅览证外,仍需交押个人有效证件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